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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延期公告11月26日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JYJ-HBF-2018-1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537-22191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 地址:济宁市光河路62号 联系方式:于主任0537-65890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经理0537-2219177 代理机构地址: 济宁市英萃路33号君安国际大厦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受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就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包3发布延期公告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JYJ-HBF-2018-1101 2、项目名称: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技术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4、分包情况: 包3:采购仪器配件等,预算价为13.51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以来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济宁市英萃路33号君安国际大厦608室; 3、报名须提供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2017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8年以来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要求可提供复印件的除外)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发放,招标文件费300元/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投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 地 址:济宁市光河路62号 联系人及电话:于主任 0537-6589032 五、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英萃路33号君安国际大厦608室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537-2219177,13563736588 传 真:0537-2219177 电子邮箱:huabiaozhaobiao@163.com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2018年11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3、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以来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英萃路33号君安国际大厦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时发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七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山东济宁海关(原济宁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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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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