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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资料扫描及整理质量检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6日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资料扫描及整理质量检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资料扫描及整理质量检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18-0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6-32683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6-32683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先生0756-260032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资料扫描及整理质量检查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④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广东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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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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