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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7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扫雪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7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扫雪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扫雪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108-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发售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项目名称:扫雪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SYJL-3015(DFHT2018-1108-CG04)货物名称、数量: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采购 预算 | 备注 | 1 | 扫雪车 | 扫雪滚刷技术参数要求: 滚刷全宽(mm)≧ 2500 结构:框架式 铲车技术参数要求: 发动机功率(Kw)≧75 卸载高度(mm)≧3500 最大崛起力(Kg)≧2500 最大牵引力(Kg)≧4500 卸载距离(mm)≧800 铲斗容量(立方米)≧1.8 核定载荷(Kg)≧2000 其他要求: 清雪滚刷工作为电控操作。 清雪滚刷刷体带有自动浮动调节功能。 铲斗滚刷快速互换连接。 刷体根据路面自动浮动。 驾驶室有暖风。 | 辆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保证投入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5万元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应是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供应商报价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样品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09:0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1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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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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