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兴宁市新圩镇双头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兴宁市新圩镇双头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2.1 招标文件编号:0835-180FC7301471
2.2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新圩镇双头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
2.3 采购预算: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则视为无效投标。
2.4 项目内容:兴宁市新圩镇双头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11月5日 8:30时至2018年11月12日17:30 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5楼综合部)现场购买邀请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邀请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15时00分(注:当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到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18年11月26日15时00分在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于 1 日内以 传真或书面 方式予以确认。
7、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兴宁市新圩镇双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梅州市兴宁市新圩镇
7.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35号益民大厦5楼
联系人:余小姐、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