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
【项目】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
用制脱硫剂一期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用制脱硫剂项目一期安装工程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同信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用制脱硫剂项目一期安装
工程
2.2招标编号:XPZB-2018-124
2.3工程地点:平顶山市高新区神马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2.4工程概况: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用制脱硫剂项目一期项目
安装工程。
2.5招标内容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用制脱硫剂项目一期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石渣储存及输送系统,氧储存及输送系统,消化脱水系统,中间粉渣仓系统、粉磨系统、成品输送系统、成品储存系统、除尘系统等生产线安装与调试。低压配电系统、厂区照明、消防设施、给排水、控制及仪表系统等配套设备、管网的安装与系统调试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10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渣利用制脱硫剂项目一期安装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持
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证,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技
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类似业绩至少两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3.6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
度至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1月26日08时00分到2018年11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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