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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店面招租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

时间:2018-11-28 11: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7555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店面招租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店面招租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店面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店面招租

项目编号:FJHR201806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1177、177502078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桂园新村136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0591-223326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萍0591-83701177、177502078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楼518号恩特楼A-4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租赁标的

租赁

期限

租赁用途

招租面积(㎡)

第一年单位

面积月租金最低限价

1

1-1

闽清县解放大街131号店面一层、二层

5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娱乐业、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除外,并排除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或存在噪音扰民行为及影响周边安全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行业。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层面积160㎡、

二层面积320㎡

53元/月·㎡

2

2-1

闽清县解放大街131号店面三层

三层面积320㎡

20元/月·㎡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合同包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整。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包1、合同包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装修期免收1个月租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招标人将招租场所交给中标人,之后每季度的租金于该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含5日)一次性缴交。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标人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过三十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产。

合同包1、合同包2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二年单位面积月租金为中标价,第三年至第五年的单位面积月租金均为在前一年单位面积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履约保证金:合同包1履约保证金12万元整,合同包2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由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招标人以转账方式提交,待租赁期结束后无合同未了事宜招标人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合同包1、合同包2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将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同包1、合同包2报价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资格标准一(企业参与投标适用):1、投标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境内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标准二(自然人参与投标适用):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自然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含)-60(含)岁之间;(3)投标人须提供本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征信良好,无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以上两种资格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17日],[每天8:30到12:00,14:00到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未办理报名登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预算金额为合同包1及合同包2第一年最低月租金合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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