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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28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HWZ2018-752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羽笛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610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23号206室 联系方式:邓工0756-81330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羽笛0756-336106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编号:ZHWZ2018-752G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概况、预算金额、工期 1、招标编号:ZHWZ2018-752GC 2、项目名称: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 3、项目概况:夏湾小食街改造项目,具体工程内容详见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有权对该建设工程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4、工程预算金额及投标报价上限: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伍角贰分(¥218142.52),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壹佰肆拾贰元伍角贰分(¥218142.52)。 5、工期:1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或电子邮箱(邮箱:wzzb@zhptc.net)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持有的第1-4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的身份证。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至10:00;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00整。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五、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56-8133093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莲花路23号206室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及电话: 熊思韵(招标文件售卖)3361010、传真:0756-3361190 曾羽笛(项目咨询)3361067 方欣(保证金事项)3365756 投标保证金及及其他资金往来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6.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明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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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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