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28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1月28日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JYZB2018-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研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惠民嘉苑6-9栋一楼门市 联系方式:朱星宇150430842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研0431-818081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具体采购品种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4须提供本企业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6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1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8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 招标编号:JYZB2018-9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以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选择招标(二次) 2.2项目概况: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具体采购品种详见招标文件) 2.3采购预算:每年261360元 2.4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食堂 2.5供货期:入围供应商1家,服务期两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标准及规定;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及规定;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及规定。 三.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须提供本企业投标产品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5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6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食品经营许可证;(2)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8日上午09:30时,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惠民嘉苑6-9栋一楼门市 联系人:朱星宇 联系电话:15043084236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 邮编: 130022 联系人:李研 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注: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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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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