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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校园超市及食堂引进服务
【公告】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校园超市及食堂引进服务
招标人: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
受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校园超市及食堂引进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校园超市及食堂引进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ZZBFS1810085A
三、采购组织类型:社会公开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采购服务内容
1A分标:
1、超市合作经营管理服务:位于校园内饭堂一层东面,建筑面积累计约500㎡,售餐间约100㎡(以实际踏勘为准)。年学生人数1700名左右;第二年学生人数预计2780名左右;第三年师生人数3200名左右。
2、超市经营期限:六年。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每年不低于叁拾万元整(¥300000.00)。
4、中标方需投入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的装修投资,要求提交超市的装修方案、施工图、第三方出具的工程预算。装修使用的材料、施工质量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要求,在投资方案中,明确装修完成时间、验收时间。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人后勤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满后,中标人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学校所有。
B分标:
1、2018年9月开学,北高师生食堂就餐总人数约1700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对社会公开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采购人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更衣室、部分厨房设备、设施。(相关数据以现场踏勘为准)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销售服务。允许中标人在经营场地经营加工制作,只允许为采购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正常三餐。中标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2、食堂经营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历日)。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每年不低于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件务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要体现能满足此次服务内容。
2、对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日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亦不得分包。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分标进行投标,并且只能获得一个分标的中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9日止,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为贰万元整(¥20000.00);B分标为壹万元整(¥10000.00)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12日15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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