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8]0364号-0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股份合作经济社现委托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股份合作经济社农用鱼塘竞投租赁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欢迎合格的竞投人前来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名称: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股份合作经济社农用鱼塘竞投租赁项目
2.中心编号:丹中农立[2018]0364号-01
3.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资产面积 | 交易底价 |
农用鱼塘竞投租赁 | 1 | 宗 | 面积合计174亩 (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 2500元/亩/年 |
注:竞投人竞投报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否则其竞投报价无效。
4.标的物基本情况:
4.1资产类型:农用鱼塘。
4.2资产面积:面积合计174亩(签订合同时以该面积为准,不再重新测量)。
4.3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
4.4出租的起止期限:10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4.5租金递增情况: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增幅为15%。
4.6租金收取方式:先付款后使用,当年租金在上一年的12月15日前付清。
4.7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
4.8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
4.9竞价方式:采用现场提交书面报价文件的竞租方式出租,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10标的物用途:农业养殖。
4.11其他情况:
4.11.1鱼塘权属人是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股份合作经济社,竞得人不能以鱼塘的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4.11.2竞得人如需搭建须到出租方处申请办理报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搭建。
4.11.3出租方按照鱼塘现状交付,如鱼塘现有原承租方遗留搭建物的,竞得人可与原承租方协商处置,经协商不成后由竞得人负责拆除,出租方不负责拆除。
4.11.4在承租期间,鱼塘的用电、灌溉等一律由竞得人负责和维护,费用由竞得人自己负担,并接受供电部门对用电的监督管理,依法用电。竞得人应自备应急电源,因故停电使竞得人鱼塘养殖的鱼受到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就损失向出租方和政府部门提出赔偿问题。
4.11.5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将鱼塘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给第三方。
4.11.6竞得人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竞得人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一万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费用。(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竞得人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7)该鱼塘群(2片)部份鱼塘临近下安何家涌及低田支涌(支涌),根据河涌管理规定,靠近河涌的支涌在河涌岸坡起,每侧向外5米内为防护地控制线范围;禁止在河涌或防护地范围内修建各类建(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
4.11.7在承租期内,如因国家、政府建设或乡镇及村组开发等其他企业组织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时,出租方、竞得人双方应该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同时解除。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所得的鱼塘养殖和青苗补偿费归竞得人,土地、鱼塘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出租方,出租方须退还竞得人合同保证金。出租方按竞得人实际租赁时间计收租金,多退少补。
注: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5.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5.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等)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5.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6.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间/地址:
6.1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06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或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民委员会。
6.3竞价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7.报名和领取竞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7.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8.现场勘察:
在竞价公告有效期内,出租方不组织现场勘查,竞投人可自行勘查现场,竞投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并对竞价文件及出让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竞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9.交易保证金
9.1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现金存款、汇款。
9.2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9.3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8年12月0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交易保证金现金存、汇款或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
9.4交易保证金退还:
(1)竞投人在确定竞得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规定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归出租方所有。成交的竞投人必须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凭《成交确认书》、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到出租方处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手续,不足部份用转账、现金存款、汇款方式补缴齐。
(2)未成交的竞投人交纳的竞投保证金,经济社应在竞投租赁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接收资格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07日15时00分00秒至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文件恕不接受。竞投人将填写好的资格文件递交至竞投现场指定位置。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竞价租赁资格确认书》的,方能取得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0.1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详见“第四章证明文件格式”)
10.2自然人参加竞投时须提供:
(1)竞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人证明书》原件。(详见“第四章证明文件格式”)
10.3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详见“第五章附件”)
注:竞投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参加竞投,不允许委托。
11.竞投地点: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12.接收资格文件截止及竞投时间:2018年12月07日15时30分00秒
13.处罚机制
13.1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伦先生 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0757-81851685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安村王家南队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 王先生、罗小姐
联系电话:13928690419、1392319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