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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
【项目】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
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
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项目,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授
权的省级分公司);2、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3、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总公司2015~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分公司投标的委托代
理人应该是分公司的人员,总公司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该是总公司人员)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
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须提交如下全部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4)经办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
或省级分公司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招标代理公司将对资格符合要
求并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报名单位发售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13:30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七、其他
1、招标范围: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保险人地址: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及各雷达站、导航站、办公楼等投
保资产所在地址;
3、保险期限: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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