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30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办公家具及新风(空调)设备公开招标公告11月30日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办公家具及新风(空调)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办公家具及新风(空调)设备; 2.2项目编号:YNKMXCG201802410;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 预算金额:2050426.00元;其中A标段1391318.00元,B标段659108.00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2.5招标范围: 标段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A | 否 | 办公家具 | 1 | 批 | B | 否 | 通风(空调)设备 | 1 | 批 |
备注:①本项目共设A、B两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内容做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②本次采购B标段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所列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单页复印件一份,并标注具体型号。 2.6交货期:A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B标段: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2.7交货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指定地点。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2.2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于2018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9其他要求: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采购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11时35分至2018年12月06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第4条)。 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兴路5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52211 采购代理机构: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联系人:陈生媛、杨涵屹 电话:0871-64563522-6053 传真:0871—6310700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西山区政府内 联系电话:0871-68228478
来源:云南昆明市西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云南
上一篇: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监护仪、有创压力检测模块采购(二次)招标公告11月30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云南昆明市西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