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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郑州儿童医院2018年度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第六
项目-郑州儿童医院2018年度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第六
批)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儿童医院2018年度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第六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儿童医院2018年度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第六批)
2.2、招标编号:0635-1801N751
2.3、项目概况:
标段 设备名称 质量层次 数量(台) 预算价(万元) 预算合价(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梯度扩增仪 国际知名品牌 2 9.5 19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使用 郑州儿童医院
2 纯水机 国际知名品牌 1 12 12
3 手术非接触广角镜系统(内置倒像镜) 国际知名品牌 1 60 60
4 高清手术摄录系统 国际知名品牌 1 23 23
5 骨髓细胞图文分析系统 国际知名品牌 1 20 20
6 多导睡眠测量仪 进口产品 6 57 342
7 综合治疗台 进口产品 4 28 112
8 耳鼻诊断仪(鼻阻力+A超) 国际知名品牌 1 45 45
9 冷冻手术治疗机 国际知名品牌 2 28 56
10 医用氧气 国际知名品牌 三年 8万/月 28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九标段资格要求
3.1.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1.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1.4、本项目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3.1.5、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如有)(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供应商报名时由代理公司进行网上查询;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标段资格要求
3.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
1)供应商须提供医用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批件》、《药品GMP认证》,生产和认证范围包括医用氧;
2)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备无缝气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许可;
6)供应商需具备运输能力:能提供行车路线的说明文件,且路线需包括本项目实施地址;能提供自有液体槽车及气瓶栏板车证明材料,同时所提供车辆需逐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专线证及行驶本。
3.2.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2.4、本项目各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
3.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供应商报名时由代理公司进行网上查询;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审核报名,现场审核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供应商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5)提供授权书(经营企业)。
(6)备注:
①报名企业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②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准,留复印件一套存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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