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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1月3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1月30日
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81126Z17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娜 项目联系电话:0432-672271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蛟河市红叶大街162-1号 联系方式:邱庆福0432-675304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恒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娜 0432-67227157 代理机构地址: 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检察工作网建设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人应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4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来源:吉林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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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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