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3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总队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前期咨询公开招标公告11月30日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前期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前期咨询 项目编号:WJHNZCB2018A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王颂飞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213733、89968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486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607315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婷、王颂飞 0731-85213733、8996830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训练基地迁建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县青山铺,规划总用地面积1700亩,新建训练基地、训练场地,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总投资规模暂定约8.5亿元(最终以审批的概算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招标控制价:1419000.00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后续咨询服务期届满之日止; 5、服务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报告编制、评审及节能评估) 2)水土保持方案制作(含方案制作及评审) 3)地质灾害评估 4)压覆矿产查询 5)环境影响评价(含评价报告及评审) 6)交通影响评价(含评价报告及评审)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项目管理内容;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年龄60岁以下(含),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4、拟任本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其他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30日 17: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上述资料①②③均需提供原件备查,还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指派人员到场并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2.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2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2.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2.4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布的文件为准。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8000.00 元整(¥贰万捌仟元整)。 3.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户 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8111601011900231155 3.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4.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09: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湖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南
上一篇: 2018年11月3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随州市曾都区区级财政性资金2018年度第二期存放项目公开招标11月30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湖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