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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中央储备粮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有限公司
项目-中央储备粮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有限公司
拱形屋顶仓维修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拱形屋顶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
工程规模:涉及仓容5.7万吨。其中兰州库1.7万吨,18、26号仓;高台库1.3万吨,0P5、0P6号仓;泉库1.7万吨,3、4号仓;金昌库1万吨,P8、P9号仓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10日
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兰州直属库593.52万元、高台直属库517.53万元、泉直属库557.83万元、金昌直属库421.11万元,共计2089.99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三类
中央储备粮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拱形屋顶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范围:中央储备粮兰州、高台、泉、金昌直属库有限公司拱形屋顶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5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须配备(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共10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8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7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3.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银行开具的资信(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8日18:00时至2018年12月3日18: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0: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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