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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门岗保安服务项
项目-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门岗保安服务项
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门岗保安服务招标,招标人为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门岗保安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浦东新区海徐路1281号,北临长江口南岸,南靠外环线,东边是东电路,西边为外概发电一厂、二厂,现有占地面积37.8公顷,公司拥有5万吨级卸煤码头,码头长280米。公司主要对外出入口为海徐路#1、#门岗东电路#5门岗。(公私面布置图见附件一)负责公司主要出入口门卫管理、码头区域出入口门卫管理、厂区及周界巡逻巡控、安防中心监盘、边检协管等。具体内容见《上海外概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门岗保安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投标方应具备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认定的壹级等级
3.3投标方必须持有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不接受在他人公遂下的保安公司。
3.4投标方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方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6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包含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3.7中标方进驻的保安服务人员必须100%持有保安上岗证,必须经过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核查无犯罪记录。保安服务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3.8中标方应提供所有进驻保安服务人渣一年的缴金记录作为合同附件。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提供有关材料弄虚的
(2)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
(4)在近3年内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5)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6)在近3年内所承接项目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文件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含通报批评]、罚款、取消中标资格、责令停产或停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以及被
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至2018年12月4日17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31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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