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3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公开招标公告12月3日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 项目编号:JRC2018S403(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43109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431098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孙庆华 电话:0431-85112321-8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8S403(S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标段 | 分项名称 | 数量(台) | 采购预算(元) | 供货期 | 一 | 小型载客汽车 | 3 | 340000 | 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供货。 | 二 | 乘用轿车采购 | 3 | 400000 | 2.2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3质量要求:合格。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应生产许可证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431098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孙庆华 电话:0431-85112321-80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528166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3.2.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来源: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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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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