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第五中学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2月4日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五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五中学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M-2018-10-114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帅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59572、817278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址:长春市北安路140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于泓杰 电 话:0431-820055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武帅 电 话:0431-81759572、8172784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五中学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财政局以长教联【2018】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为100%教育附加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改造项目; 2.2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园林等工程(详见评审报告及图纸);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402号; 2.4 计划工期:2019年1月20日至2019年8月10日,共计203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4 业绩要求:①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②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或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注: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5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无在建工程。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8】12号文件)。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异议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现场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2.53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登记成功的网站截图(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执行市财政评审报告审定价格422.5382万元(含暂列金33万元)。 3.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4.付款方式 以市财政拨款进度为准。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市财政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拨付工程款手续。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监督人电话:长春市建委招标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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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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