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9年城区装潢垃圾收集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2月4日
招标公告(编号:诸政采2018-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诸暨市城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为850万元,采购期限壹年,共分两个标的,各标的内容为下表(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标一 | 诸暨市城东片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 | ¥500万元 | 标二 | 诸暨市城西片区建筑装潢垃圾清运 | ¥350万元 |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营业执照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12月28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许林江 联系电话:13567589693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高湖东路77号 采购单位传真:0575-87014478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吕铁钧;联系电话:0575-87253015、87221107(带传真)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6楼北602室 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4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 210.5 KB
来源:浙江诸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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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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