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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中国电建成都院乌兹别克斯坦水电站改造项目
【招】中国电建成都院乌兹别克斯坦水电站改造项目
其他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1项目概况、招标采购范围
1.1.1项目概况
下博兹苏伊14号水电站是Nizhny-Bozsu梯级电站的第一级,距离塔什干市区约9km。电站于1940年开始建设,1948年建成投运,原计划总装机15MW,装机2台,由于战争原因,实际仅安装了1台
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原2#机组未安装),转轮直径为2.51m,单机容量为12MW,利用水头26.15m~30.47m,电站引用流量约45m3/s,厂房中预留了2#机组的安装位置。多年运行期间,1#
水轮机和发电机被反复地进行重大修理,更换了发电机的转轮和定子绕组,目前电站已停产10年。改造工程项目装设2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塔什干9号水电站是塔什干梯级电站的第四级,位于塔什干的Bozsu运河上,电站于1940年开始建设,1948年建成投运,原计划总装机16.6MW,装机2台,由于战争原因,实际仅安装了1台立轴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原1#机组未安装),转轮直径为2.5m,单机容量为15MW,利用水头37.22m~40m,电站引用流量约45m3/s,厂房中预留了1#机组的安装位置,混凝土封堵。改造工程项目
装设2台单机容量为8.3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沙赫里汉2号水电站是沙赫里汉梯级电站的第二级,于1966建成投产,坝址位于南费尔干纳运河支流,支流长度约为1340m,电站装设1台单机容量为6.7MW轴流式机组,最大流量约为35m3/s。
沙赫里汉电站装设1台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利用水头22.05m~24.1m,转轮直径2.25m。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拟对沙赫里汉电站永久机电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机组拆除,扩容为1台机组容
量7.05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电站采用全计算机监控系统作为电站主要控制方式。
1.1.2招标范围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下博兹苏伊14号、塔什干9号、沙赫里汉等3座梯级水电站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
(1)中压气系统的6台套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下博兹苏伊14号2台套、塔什干9号2台套、沙赫里汉2台套);
(2)中压气系统的3台套中压储气罐(下博兹苏伊14号1台套、塔什干9号1台套、沙赫里汉1台套);
(3)中压气系统的6台套冷冻式空气干燥机(下博兹苏伊14号2台套、塔什干9号2台套、沙赫里汉2台套);
(4)中压气系统的6台套精密过滤器(下博兹苏伊14号2台套、塔什干9号2台套、沙赫里汉2台套);
(5)低压气系统的6台套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下博兹苏伊14号2台套、塔什干9号2台套、沙赫里汉2台套);
(6)低压气系统的6台套低压储气罐(下博兹苏伊14号2台套、塔什干9号2台套、沙赫里汉2台套);
(7)备品备件;
(8)专用工器具。
1.2供货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5日前。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车板交货。
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必须是: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或代理商、b、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的水电站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工程(需至少包含1个国外水电站业绩),且至少1个工程业绩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
1.3.3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仲裁和诉讼的记录;
1.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2016、2017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5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族的标准采
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1.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标的投标;
1.3.7投标人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专业机构出具的同等或以上规格技术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1.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项以上合同原件(招标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相关用户验收报告,业主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座机);
(6)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1.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1.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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