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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人: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受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乐善新能源有限公司公用充电桩一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二、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三、招标内容:电动汽车120KW直流充电桩11个,及供配电等配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具备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充电设备生产厂商;具备所投标必需的生产场所、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备或主要部件委托他人代工或贴牌生产;
3、具备完善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ISO9001、ISO14001)认证,且所提供的质量、环境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4、投标人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3年来没有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进入黑名单或者被通报的,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需具备单个合同不小于10台120kW及以上的直流充电机项目供货业绩;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3)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4)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的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其他投标单位任职的。
五、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有意针于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11日止(每天09:00~17:00)获取招标文件。标书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2、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销售业绩合同(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账户电汇。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6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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