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6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绿化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以此公告为准)12月6日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绿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绿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GDJZ2018-G050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细培 项目联系电话:18926939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联系方式:陈锦胜13823023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细培18926939198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绿化配套工程(招标编号:GDJZ2018-G050C)组织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金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绿化配套工程; 2、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内; 3、项目内容:工程内容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建筑面积约935㎡,绿化面积约1318㎡。具体承包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伍角陆分(¥1853633.56元),此预算价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述金额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邮购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四、踏勘现场及项目答疑 1、踏勘现场时间: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2、勘察现场集合地点: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3、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 12 月17日17:30(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十日向招标人提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12月 27日 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 27 日 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以下列地址前选■为准):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六、合格的投标人: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网站、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http://www.jwfy.gov.cn/)、金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Zwfw/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 联系人:陈锦胜 联系电话:13823023363 2、机构名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联系人:吴细培(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18926939198 标书售卖:梁绮雯 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保证金:何小姐 联系电话: 13527216783 传真:0756-651780 邮箱:997347803@qq.com 九、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 64684 10525 0127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珠海支行 户名: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646 8410 5250 0387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3633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来源:广东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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