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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质量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7日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质量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质量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XZZB-SCGTCG201812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碎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99637;0891-63055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91-6899637;0891-6305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碎、周统文15289100125、0891-6546724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藏国土调查办发〔2018〕2 号)确定的工作任务要求,对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的项目实施单位技术方案、底图制作、外业调查、内业建库、举证核查、数据质量、成果分析等主要技术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各项调查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调查工作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及计划投资内完成,从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必须具备有效的甲级(含)或以上测绘资质(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6.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0: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质量监理项目(招标编号:XZZB-SCGTCG20181206),经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项目资金 526.61 万元。为 自治区财政厅 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性质及内容: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藏国土调查办发〔2018〕2 号)确定的工作任务要求,对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的项目实施单位技术方案、底图制作、外业调查、内业建库、举证核查、数据质量、成果分析等主要技术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各项调查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调查工作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及计划投资内完成,从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工期: 730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服务成果质量达到自治区、国家的技术规程、规范和相关文件等的标准要求,以“三调”成果通过自治区和国家级验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必须具备有效的甲级(含)或以上测绘资质(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5.3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④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⑤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或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⑦甲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查验,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交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捌佰伍拾元整(RMB¥8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0时00分。 6.2地点: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3号 联系电话:0891-6899637;0891-6305512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联系电话:15289100125、0891-6546724 联 系 人:许小碎、周统文。 2018年12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来源:西藏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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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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