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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8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8日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1205-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人:邱实 电话:17678373235 联系方式: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210229、8920393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明宇金融广场A3座六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长春新区“数字新区”智慧城市一期平台采购项目包含大数据平台、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智慧城管平台、智慧建管平台、智慧环保平台和智慧社区平台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采购预算11200万元。 2.3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年所发生的仲裁情况及诉讼史,并提供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分别包含单位、法人、被授权人)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明宇金融广场A3座六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 联系人:邱实 电话:1767837323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辛华军 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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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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