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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9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8-HZ030-同安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产业引导基金遴选托管银行-招标公告12月9日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同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安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产业引导基金遴选托管银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同安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产业引导基金遴选托管银行 项目编号:GW2018-HZ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同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592-227932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安区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产业引导基金遴选托管银行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3、投标人(或总行)须提供基金托管资格证明和总行对厦门分行授权开展托管业务的证明(以分行名义投标)。不接受支行及以下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4、投标人须提供未受过监管部门的处罚声明或承诺函(具体指托管业务未受过监管部门的处罚声明或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9:26 至 2018年1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来源:福建厦门同安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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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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