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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导助航标志采购与安装
【招】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导助航标志采购与安装
(G20)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导助航标志采购与安装(G20),招标人为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导助航标志采购与安装(G20)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井冈山航电枢纽位于赣江中游河段,江西省吉安市境内,坝址右岸位于万安县窑头镇,左岸位于万安县韶口乡与泰和县马市镇交界处,上距万安水电站35.8km,是一座具有航运、发电等综合效益的航电枢纽工程。电站正常蓄水位为67.5m,死水位为67.1m,总库容为2.789亿m3,装机容量133MW,机组台数为6台,多年平均发电量5.077亿kW?h,年利用小时数3818h、工程等级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电站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江西省网220kV澄江变电所。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上游库区航道航标工程及坝下Ⅲ级航道非衔接段航道整治工程航标、船闸闸室段界限标、上引航道分水墙首端杆形侧面标(灯桩)、下游引航道分水墙首端杆形侧面标(灯桩)、下游引航道左岸导堤首端杆形侧面标(灯桩)等所有标志标牌的制作或采购及安装(包含土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从设备验收、工地接收、工地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效能验收直至完工移交前的全部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批交付,具体时间详见本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交接或交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的航标供货项目业绩。同时提供①和②项证明资料,且①或②项证明资料中应能明确体现“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①和②项证明资料为:①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影印件;②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近三年内(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况;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将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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