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县中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的供货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特邀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供货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1.本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1项目名称:禄劝县中医院信息化设备采购(二次) 1.2交货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标段划分:本次竞标共为一个合同段 1.5供货时间:中标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合格 1.6采购内容:存储器和业务服务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竞标人对所投标包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采购控制价:295000.00元。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证; 2.2供应商需到现场与HIS系统进行兼容性测试并出具测试证明,谈判时提供经HIS厂商确认的HIS系统集成测试证明; 2.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