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2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12月20日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13001282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昌平区政府街10号 联系方式:何工13001282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鑫130012823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2、主要工作内容:昌平区2019年留白增绿专项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和开工前手续办理;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信息及档案管理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南口镇、南邵镇、城北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沙河镇、兴寿镇、延寿镇、马池口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总投资额:约 25.01 万元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10、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等任一项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以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任一项执业资格,且有不少于3年的施工或监理或设计或咨询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5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的业绩,且工程投资额在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项目管理业绩;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化会议中心-会议楼-4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院公园西院; 3、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报名有效期内的“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打印的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对未入围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本次招标由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统一委托组织招标,最终由本项目涉及的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同。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来源:北京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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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北京 昌平区 园林绿化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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