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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中学[上午发布]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变更通知12月20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中学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3017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83017大庆中学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一、竞争谈判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大庆中学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为:741,680.00元,控制价:63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其中LED高清全彩屏产品控制单价为8,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谈判最终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变更为:“大庆中学LED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为:741,680.00元,控制价:667,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其中LED高清全彩屏产品控制单价为8,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谈判最终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原要求:“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专业项目经理证书1个或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证书1个。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提供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专业项目经理证书1个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1个。”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文件评审原要求:“提供所投LED高清全彩屏产品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内容为:①、屏幕亮度≥600CD/㎡;②、视角 水平:≥120°;垂直:≥120°;③、刷新频率≥3840Hz;④、亮度均匀性≥95%的检测值。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提供所投LED高清全彩屏产品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内容为:①、屏幕亮度≥600CD/㎡;②、视角 水平:≥160°;垂直:≥160°;③、刷新频率≥3840Hz;④、亮度均匀性≥95%的检测值。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四、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2月25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0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