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第一标段:安丘市北外环东延(东门官庄村-桩号1+740段路北侧)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70.671493 |
| B | 第二标段:安丘市北外环东延(东门官庄村-桩号1+740段路南侧)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0.370860 |
| C | 第三标段:安丘市北外环东延(桩号1740段路北侧-规划东外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8.556080 |
| D | 第四标段:安丘市北外环东延(桩号1740段路南侧-规划东外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99.622580 |
| E | 第五标段:安丘市和平路东延(新安路-文化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43.907970 |
| F | 第六标段:安丘市南苑路东延(建安路-文化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2.369780 |
| G | 第七标段:安丘市新安路南延(凯特路-桩号1+480)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7.352597 |
| H | 第八标段:安丘市新安路南延(桩号1+480-和平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53.619140 |
| J | 第九标段:安丘市建安路南延(南苑路-凯特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4.552300 |
| K | 第十标段:安丘市秀水街、拥翠街及墨溪路(三条道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7.095500 |
| L | 第十一标段:安丘市东湖路、青龙湖路及学府街(三条道路)绿化工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3、需提供一份2015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含3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材料原件为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82.66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