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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盐津县教育局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12月24日
盐津县教育局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巨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盐津县教育局 委托,对盐津县教育局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二次)(YNJN2018-1123-1)组织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食堂等相关设备及办公部分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2.交货地点:盐津县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4.质 保 期:一年及以上;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198.044万元; 7.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产品来源渠道合法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2017年)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则要求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2月25日至 2018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到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津县黄葛槽新区原药监局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25日09:00时至2018年12月29日17:00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TBT);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现场报名:持以下资料到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津县黄葛槽新区原药监局二楼)报名购买纸质标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须出具劳动合同、近三月内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社保卡并提供社保档案号查询或者个人编号查询),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投标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证明(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证明),信用查询截图,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近年类似业绩证明原件(提供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三个),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信誉良好的承诺书。 注:报名时应出示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公司鲜章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置备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 上午0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津县黄葛槽新区原药监局四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光盘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 备注:如现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采用电子化交易的,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采用纸质化交易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项目在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项目由电子化交易转为纸质化交易)。 5.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3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01月11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津县津城支行 账 号:24034301040003800 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定合同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津县教育局 地 址:昭通市盐津县县大街89号 联 系 人:明老师 电 话:0870-6621033 招标代理:云南巨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望海路文渊小区5栋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8087038136
来源:云南盐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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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施 设备 项目 云南 盐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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