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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5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隆德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25日
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德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德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隆德县人民医院购置核磁共振仪项目 项目编号:隆财(采)【2018】6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洁 项目联系电话:14760541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德县人民医院 地址:隆德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王荣洲 130995466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新正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洁 14760541116 代理机构地址: 固原市原州区二市场电信实业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7)投标产品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凡中国总代理出具授权书原件的必须附有溯源性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鲜章)。(8)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鲜章)。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8:00 至 2018年12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正文
来源:宁夏隆德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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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购置 项目 宁夏 隆德县 核磁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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