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中心血站医疗设备等采(上午发布)购C变更通知12月26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1492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对DZC20181492大庆市中心血站医疗设备等采购C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获取文件时间变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竞争性谈判时间变更:2019年1月3日14时(14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大庆市)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