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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市(下午公告)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专项保险竞争性谈判12月27日

时间:2018-12-27 12: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7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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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湛江市城市(下午公告)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专项保险竞争性谈判12月27日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拟对 市政设施专项保险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812-899-0067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政设施专项保险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专项保险项目采购

二、预算总价: 1000000元

三、投保险种:公众责任险

四、保险期限:一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以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为准。

五、保险责任与承保方案

(一)保险责任

本保险有效期限内,采购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管理的市政非营利性质公共设施(即市政井盖、桥梁、市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因为损坏缺失、沉降、坠落、倒塌等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采购人(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供应商(保险人)负责赔偿

 1、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人对上述第1与第2项的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超过本保险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本保险约定了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保险人对上述第3项的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采购人(被保险人)的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承保方案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辖范围内由采购人(被保险人)管理的市政井盖、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给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采购人(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具体以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际管辖范围为准,如管辖范围有变化,可通过变更《保险标的范围列表》内容对本项目进行批改)

特别约定:

(1)采购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管理的市政非营利性质公共设施(即市政井盖、桥梁、市区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因地震、雷击、暴雨、冰雹、洪水、火山爆发、龙卷风、台风、暴风、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受到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采购人(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2)采购人(被保险人)的特种车辆或专业装置作为使用工具时,采购人(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及经营业务行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属于其他险种理赔范围的仍属本保险范围。

二、赔偿标准

年度累计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

年度累计诉讼费用限额

 预算保费 

5000万

300万

80万

10万

30万

20万

100万元/年

承保范围

井盖4.8万座

具体名单、范围签订合同时提供

桥梁66座

市区市政道路400公里

本保险项目合同期间新接收的市管市政设施

免赔额

本方案免赔额为零

 

        

备注:评残等级起点为十级

六、服务要求

(一)保单出具

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出单指示3个工作日内提交文本保单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文本保单至投保人。

正式保险单出具后,投保人应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时限内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费自投保人账户划出即视为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履行。

(二)售后服务

1、出险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采购人(被保险人)应尽快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2、现场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向采购人(被保险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告知是否需要现场查勘。如需现场查勘,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接到报案后30分钟内(县区60分钟内)到达出险现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未对紧急抢险措施提出具体意见,采购人(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实际情况需要,组织实施施救工作,并自行处理事故现场,但采购人(被保险人)应保留事故现场材料和事故现场照片。

3、受理赔案

(1)保险人应根据每一赔案具体情况,在出险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被保险人)书面出具该起事故应准备的索赔资料清单,对于采购人(被保险人)因合理原因而难以提供的资料,保险人同意免予提供。

(2)保险人在收到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核,若认为有关证明或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收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采购人(被保险人)需要重新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否则采购人(被保险人)可以拒绝提供。

(3)保险人自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之日起,应在3个作日内提供初步回复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定责定损(单次事故估损金额超过30万元的案件在30天内完成定责定损),否则即视为保险人完全认可采购人(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资料及索赔要求。

4、重大事故案件绿色通道

对重大事故,利用供应商本地资源,向事故伤者开放绿色通道。采购人(被保险人)可直接联系业务属地售后服务小组核心成员,小组核心成员专人优先协助联系安排医疗机构收治伤者,同时跟进理赔案件,每日向采购人(被保险人)通报理赔进展。

5、预付赔款机制

在保险有效期限内,发生重特事故的,在保险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赔偿数额暂不能确定的案件,保险人自收到采购人(被保险人)赔偿申请和符合要求的索赔资料之日起30天内,可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预付赔款,一般情况下预付赔款额度最高可达100万。

6、售后服务小组

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险人将配合采购人(被保险人)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组建“售后协调处理小组”,妥善处理赔案及纠纷,缓解社会矛盾。

理赔流程图示如下:

 

 

 

 

 

 

 

 

 

(三)沟通机制

承保保险公司建立首问责任制,指定理赔专员,当采购人(被保险人)需要了解赔案进展或对赔案处理有疑问时,该专员负责情况通报、跟踪及落实。该专员还将负责对案件处理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听取各方的建议,不断提高理赔服务质量。

每季度15日前,由理赔专员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本地保险事故出险、理赔进展情况及共同解决双方需协调的事宜。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有效期与保单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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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支公司以独立供应商的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授权),一家保险公司为一个供应商。

4、供应商近三年无被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须由供应商提供确认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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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2 月27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02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01 月04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01 月04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27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联系电话:0759-33598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生 联系电话:0759-3195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联系电话:0759-3359813
传真:0759-3359889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联系人:柯枫联系电话:0759-3195028
传真:0759-3195001邮编:524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来源:广东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设施   广东   竞争性   谈判   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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