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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松滋市“雪亮工程 ”线路及售后维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12月28日
松滋市“雪亮工程 ”线路及售后维护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中共松滋市委政法委员会(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就采购人关于松滋市“雪亮工程”线路及售后维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SZCG-2018-81-1 二、项目名称:松滋市“雪亮工程 ”线路及售后维护项目 三、招标内容:松滋市“雪亮工程 ”线路及售后维护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采购预算:1300万元, 超过预算价均为无效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五、付款方式:分五年进行支付,以具有信息化监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阶段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为依据进行付款。 六、交货地址:松滋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湖北”网站(http://www.hb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八、现场踏勘要求: 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并完全了解项目的范围地点、编制难度及要求,结合公开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等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报价,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因供应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而造成报价缺漏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勘察现场时间:2019年1月10日 联系人:谢 丹 联系电话:13997607610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松滋市财政局六楼) 3.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十、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松滋市财政局四楼) 十一、项目联系人: 谢 丹 采购人联系人:谢 丹 联系电话:13997607610 招标人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716-6217330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8日
来源:湖北中共松滋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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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湖北 松滋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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