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01月02日到2019年01月04日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01月02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4日1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1月0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01月07日 16点00分 四师政府采购第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东侧))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9年01月02日至2019年01月04日 备注:铲车(30型)(需要配置3联液压阀)2台;前置除雪滚刷(有效清雪宽度3米)2台;前置除雪板(有效除雪宽度3.2米)2台。 12、本项目采购人: 第四师六十六团 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六十六团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鞠红军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9-3114260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项目联系人: 王立娜、张晓娣 联系电话: 0991-2629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