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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预中标、成(首次)交结果公示1月3日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的委托,于2017年12月12 日就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441402-201710-332001-001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PPP项目编号 :441402-201710-332001-0013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PPP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 法人代表:何巧女/邓少林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路段宏兴楼二楼 五、预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梅州市梅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六、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0 日止。 七、联系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
|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 |
| (四)财政部门: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来源: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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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工程 招标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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