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公示儋州市人民法院物业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XY2017-053)于2018-01-02 日 08:30:00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已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完成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推荐: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儋州市人民法院物业外包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山东海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422184.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海南维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4260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海南若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425256.00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王海民、曹秀清、叶铁生、夏清、林子明、沈淑萍、崔丽君 |
公示期:2018年1月2日至 2018年1月3日,如有质疑(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儋州市人民法院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 0898-23885130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0898-68503448 2018-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