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鹤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03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鹤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454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鹤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1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0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 社会视频监控租赁服务 | 1 |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1806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鹤浦镇/15058214353
中标供应商: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象山港路广电大厦
评委会名单:陈敏、陈小丰、戚建海、白炳华、郑振荣 |
| 六、采购文件: | 2017-454G象山县鹤浦镇社会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采购_201813152210.doc |
| 七、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1月4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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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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