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大明山(1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明山保护区龙母峡谷游览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1月4日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就大明山保护区龙母峡谷游览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GXHLZC-2017-6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HLZC-2017-68 项目名称:大明山保护区龙母峡谷游览步道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项目联系人:陆利红 联系方式:189788308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鸣县两江镇明山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工 137684089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利红 189788308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03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西井璐3号3号楼5273房间 | 0.000000 | | 2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8号楼一层101-09号 | 0.000000 | | 3 | 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荔园路9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1号楼1-0713号房 | 0.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洪军、覃国鑫、陈世清、劳晓霞、梁敬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广西广西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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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招标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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