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天安路污水加压扩容工程一体式泵站、格栅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04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天安路污水加压扩容工程一体式泵站、格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407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天安路污水加压扩容工程一体式泵站、格栅设备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04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0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泵 | 1批 | 杭州申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6536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丹城/65711901
中标供应商: 杭州申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26幢1505室
评委会名单:谢振明、陈斌、蔡永宁、姜希平、吕伟、夏东旭、李辉 |
| 六、采购文件: | 407G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天安路污水加压扩容工程一体式泵站、格栅设备采购2017.12.15_201814162436.doc |
| 七、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 1月3日-2018年 1月4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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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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