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2017NBHSWT205(CBNB-20171334G)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8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月3日 五、中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单位名称及地址 | 中标价 (元/年) | 一 | 食堂服务外包 | 服务期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三年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和考核情况结合财政资金情况决定合同是否续签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6号) | 611,213.00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委名单:陈关林、张蓉、章有国、傅远辉、俞良圆 六、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7号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0574-8719572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李艳、单琛耘、王鸯鸯、邬力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 传真:0574-87425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