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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厨房设备用品政府[2018]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月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厨房设备用品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LACGZX-H201748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月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顺昌分布式能源综合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安工业聚集区长古路与祝融路交口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肆拾捌万元整(348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厨房设备用品等购置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尚武、王华军、武为宝、方松林、王浩 招标(采购)人名称:中共六安市委党校 地址:六安市光明西路 联系人:王浩 联系方式: 0564-3217452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任荣耀 联系电话:0564-515091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1月 5日至2018年1月8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者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5日
来源:安徽中共六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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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六安 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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