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智慧城管中心硬(软)件维护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1-09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智慧城管中心硬(软)件维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561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智慧城管中心硬(软)件维护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19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1月09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硬(软)件日常维护 | 1 | 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56215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塔山路/13566648440
中标供应商: 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536号广电大厦11楼
评委会名单:徐文晖、白炳华、何轼、包李浦、温小文 |
| 六、采购文件: | 2017-561G象山县智慧城管中心硬(软)件维护采购_20181916286.doc |
| 七、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1月10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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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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