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与建设管理局南昌经开区桑海产业园道路(2018)及污水整治PPP项目中标公告1月11日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与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南昌经开区桑海产业园道路及污水整治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洪经2017F000318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洪经2017F000318001 项目名称:南昌经开区桑海产业园道路及污水整治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97917987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与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597918859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合作期采用“2+10”的模式,即建设期为2年(依 据每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不同而不同),运营期为10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夏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1397917987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10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 南昌经开区桑海产业园道路及污水整治PPP项目 | null | 6.9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李绍华(组长)、黄明跃、赵明、陈涛、杨秀华、肖明(法律)、齐义群(财务)。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预中标人名称: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2、中标报价: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大写:百分之陆点玖零小写:6.90 %,建安费下浮率:大写:百分之叁点壹零 小写:3.10%。 3、项目合作期为12年。 4、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模式由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等组成。 六、其它补充事宜 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 若对该项目的预成交中标人有任何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南昌市政府采购办提出质疑,并同时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 万元(人民币) 价格调整规则: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模式由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等组成。 优惠条件: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大写:百分之陆点玖零小写:6.90 %,建安费下浮率:大写:百分之叁点壹零 小写:3.10%。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评审小组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一名的为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排序第二名的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排序第三名的为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李绍华(组长)、黄明跃、赵明、陈涛、杨秀华、肖明(法律)、齐义群(财务) 主要中标条件: 1、预中标人名称: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69号。 2、中标报价: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大写:百分之陆点玖零小写:6.90 %,建安费下浮率:大写:百分之叁点壹零 小写:3.10%。 3、项目合作期为12年。 4、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模式由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等组成。
来源: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与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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