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周村区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ZBZCJZCS-2017180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1月15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淄博市周村区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采购 | 山东淄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17号 | 286748.88元 |
七、评委会成员名单:王国凤、刘玉霞、傅泽华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方式: 13409052335 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柳泉路105号国贸大厦A座1907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533-6670150 电子信箱:zblkjs@163.com 发布人:淄博朗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