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凤阳县病媒生物防制采购中[2018]标公示1月16日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1、采购人名称:凤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采购人地址:凤阳县府城镇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6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病媒生物防制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FCG-F2017064 (czcg201712-19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皖爱卫办[2015]12号和《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文件要求涉及的所有区域和单位,开展固定式灭鼠毒饵站安装维护、捕蝇笼安装及维护、灭蝇灯、灭蟑、鼠、公共环境消杀等工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到要求,并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和卫生城镇病媒生物防制验收。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定标日期:2018年1月12日 2、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5日 四、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 合肥长平除虫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合肥市张洼路3.5公里处东侧 中标金额:壹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1498500.00) 中标主要标的:详见附件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戴主任 联系电话:18010922726 采购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13605669508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来源:安徽凤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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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安徽 招标 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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