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2018)理局海光大厦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1月18日
海光大厦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结果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 2018年1月17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告期限: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海光大厦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2017NBHSWT208(NBITC-20173842G) 二、项目名称:海光大厦物业服务外包招标项目 三、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月17日 五、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子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标的 | 服务期限 | 中标供应商 名称 | 中标价格(三年) | 1 | 海光大厦物业服务外包 | 自大楼正式交接管理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项目业主考核满意,可续签,最多续签二次,续签期间合同主要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 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RMB7230110.00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评审专家名单:章有国、赵毛媛、陈关林、盖晓芳 七、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点:县前街61号 联 系 人:袁怡 电 话:0574-558891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本项目联系人:吕赟、陈若水 联系电话:0574-87128864 海光大厦物业外包项目招标文件(定稿)_2018117161417.doc
来源: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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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外包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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