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青州市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州市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2017-0373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17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费率 | 青州市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第三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青州市宏瑞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035号 | 5.4%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建华、王海涛、刘承臻、李志强、仲伟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州市财政局 地 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03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36-32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6115号 联系人:王震 联系方式:0536- 8395266;1505369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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